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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煤矿安全规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7号
   
    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1512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10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113日公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10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2009422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2010121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1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同时废止。
 
 
局长  杨焕宁
2016225

        附件:煤矿安全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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