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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全省煤炭洗选企业认定复核上报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煤技发〔2020〕115号




各市能源局: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和省能源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晋能源办发﹝2019﹞809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市能源局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近期,由于受疫情影响,认定复核上报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为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加快洗选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

推进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是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及全省经济工作会再次明确提出了“年底全省洗选能力控制在18亿左右”要求,省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13710”信息督办系统及省级重点工作,省能源局每月均要向省政府汇报进展。各市能源局做为牵头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省洗选行业规范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晋政办发﹝2019﹞58号和晋能源办发﹝2019﹞809号文件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统筹疫情防控,加快认定工作

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能源局要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切实推进洗选企业的认定复核工作,做到工作不停滞,进度不延误,确保全年工作指标顺利完成。

(一)抢抓进度,加快推进。各市能源局要统筹安排,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的要求,倒排进度,加快认定复核工作。要将任务逐月分解,及时认定复核。复核不需等待辖区内所有企业认定结束后才开展,要认定一个,复核一个,复核一批,上报一批。对没有及时认定复核,造成企业不能按时公示,影响企业发展以及市县指标减少的,由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承担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市能源局要将煤矿附属洗煤企业的认定复核工作做为重点,率先突破,优先完成,发挥带动作用。6月底必须完成全省全部煤矿附属选煤企业的认定复核上报,并要同步抓紧其他洗选企业认定、复核、上报工作。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市能源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县级能源局(行业管理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同步分类开展各自项目的认定复核,并做好督促、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三、建立月报制度,倒逼工作落实。

为及时准确完成好省政府“13710”督办系统及省级重点工作月度信息报送任务,各市能源局要明确专人,将各县认定进展情况及市级复核推进情况按附表要求于每月月底前上报省能源局。没有进展的,也要零填报,并做出书面说明。

对复核结果为合格的洗选企业要按照晋能源办发﹝2019﹞809号文件要求及时行文上报省能源局申请公示,复核结果属于淘汰范围的要报送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取缔。

各市能源局要树立大局意识,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协调好相关部门,形成合力,积极推动辖区洗选企业产业升级、认定复核工作。对工作进度迟缓、严重滞后,不能按时上报月度进展的市、县(市、区),省能源局将按照13710”督办系统及省级重点工作要求,约谈相关市县能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后工作仍推动不力的,将通过“13710”督办系统上报省政府,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  赵爱丽       巩林盛

联系电话:0351-4115413   4117581  

传  真: 0351-4117273

 

 

山西省能源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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