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行审发[2016]7号
关于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方山木瓜煤矿120万吨/年矿井
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接你公司《关于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方山木瓜煤矿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山西焦煤字〔2016〕197号),根据我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办法,我厅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方山木瓜煤矿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要求,形成了竣工验收鉴定意见书。
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方山木瓜煤矿根据各验收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你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查,于2016年8月4日上报了《关于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方山木瓜煤矿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整改情况的报告》(山西焦煤字〔2016〕247号),认为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经审查相关资料,同意验收委员会意见,准予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方山木瓜煤矿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同时,你公司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管,督促该矿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抓紧办理国家及我省有关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其他审批事项及相关证照手续,尽快完成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和生产要素信息建档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