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减量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59号)要求,第五批共9个减量重组方案经省人民政府2020年第92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由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煤炭行业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以晋煤化解产能办发〔2020〕89号批复。其中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张家湾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路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土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山西灵石昕益致富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山西榆次官窑永安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山西阳城阳泰集团宇昌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雪坪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7个异地减量重组煤矿资源分期开发,主体企业均已做出分期开发承诺,现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减量重组煤矿资源分期开发承诺书(第五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