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

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晋能源人发〔2024〕233号


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省人力资源市场: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791号)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含省级人事代理)、非公有制领域,从事矿山和能源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1、矿山工程:采矿工程、矿井建设、矿井通风与安全工程、矿山机电、矿山机械、矿山信息和智能化、矿山地质与测量、矿物洗选和加工工程、能源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矿井设备、矿井地面规划;

2、化工工程:煤化工、石油化工、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无机化学、高分子材料工程、应用化学、热能与动力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化工机械;

3、燃气开发与利用工程:燃气气源工程、燃气输配工程、燃气控制工程、燃气应用工程;

4、电力工程: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5、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和能源清洁利用、煤机智能制造等相关专业。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确定的专业类别申报,申报专业应与本人所从事专业一致,凡不属评审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工程系列矿山和能源专业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申报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认定技术员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

相近专业指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理学、工学专业。

(三)资历条件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中级职称原则上不破格申报评审。

1.申报助理工程师:(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3)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2022年12月31日前任技术员且聘任的;(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2020年12月31日前任技术员且聘任的。

2.申报工程师:(1)具备博士学位;(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即2022年12月31日前聘任助理工程师或取得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聘任;(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即2020年12月31日前聘任助理工程师或取得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聘任。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以工资调整审批表中的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申报人员以聘任文件时间为准。

(四)工作能力及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工程师须符合下列要求(任现职以来):

(1)学术、技术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总计两项及以上。专业技术报告是指:作为主持(排名第一,下同)或主要技术骨干(排名第二、三、四名)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科研成果、工程方案,省级以上标准、规程、专利、工法的理论研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产品研制报告,实施项目的技术总结等(学术论文满足两项的不再提交专业技术报告);

b.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 3 万字。(同时须提交一篇答辩材料,其内容需在a中选取一项,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学术论文须是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在书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有效学术论文。著作须是在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工程师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或教材。提交的论文须附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的检索页,著作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同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专业技术报告须以正式论文格式撰写,要求具有技术阐述、技术提炼、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为2000字以上。学术论文和专业技术报告均可作为答辩材料。

(2)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专业负责人)完成1项及以上市级或大型企业重点工程技术项目或科研(技术)项目(包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或机构鉴定(验收);

b.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专业负责人)完成2项及以上工程项目的设计、咨询、勘查、监理、施工、检验检测、技术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等技术工作,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或机构鉴定(验收);

2.申报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时须提交一篇关于从事本专业的专业技术总结报告。   

(五)考核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申报工程师职称,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数累计不低于4次(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不低于2次,博士不低于1次,高技能人才不低于4次)。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次数不低于1次(大学专科不低于2次、中等职业毕业学历不低于4次)。

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等次须为合格。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六)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我省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根据岗位职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七)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在生产一线从事矿山和能源专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执行。

(八)职称的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从事矿山和能源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转评工程系列矿山和能源专业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评审条件按正常申报的有关要求执行。

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等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同级职称任职时间连续计算,业绩成果在晋升时可继续使用。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符合评审条件即可进行申报。

2.民主评议推荐。用人单位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经集体研究同意并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中要逐项说明具备的申报条件。

3.实行推荐单位首审责任制。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须提供公示原件及公示现场图片(公示张贴地点的照片截图或者公示在其单位公开网站上的网页截图)。

4.严肃申报纪律,落实“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的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各评委会组建单位按照申报评审条件及规定的推荐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省能源局将对各评委会组建单位接收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年度评审工作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2.为提高服务质量,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负责提前预约报送材料时间。申报表格及材料填报说明,请登录山西省能源局网站(http://nyj.shanxi.gov.cn/)“通知公告公示”栏进行下载和查询。申报材料采用PDF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一同报送,以便于后续存档。报送材料时,须携带相应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3.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评审有关政策执行。

报送时间:2024108日至1012

报送地址:太原市金泽大厦(太原市亲贤北街72号)

电子邮箱: sxsnyjrsc@126.com

联系电话:0351-4117101  18335845999


附件:1.山西省能源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综合考评表.xls

       2.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3.山西省能源局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答辩材料打印纸.doc

         4.山西省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doc

       5.山西省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卷宗.xls

       6.山西省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填报说明.doc

       7.推荐函(模板).doc

       8.公示(模板).doc


山西省能源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