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


晋能源规函〔2024〕131号


各市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委印发的《关于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718号)要求,省能源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市场监管局和山西能监办组织申报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市能源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申报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城市和V2G项目。交通干道V2G项目原则上由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市申报,跨市项目也可自行申报。

二、申报数量

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城市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充电或者换电V2G项目均可申报,原则上各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三、时序安排

各市能源局、各项目主体单位负责按照国家文件附件要求汇总编写相关材料,并于9月3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盖章后寄至省能源局。10月中旬前,省能源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山西能监办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不超过1个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城市及不超过5个V2G项目,于10月31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审定。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山西省能源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杨霖0351-4117206/1551367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