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办发[2019]410号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19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9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12个国际档案日。根据山西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19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晋档发〔2019〕4号)文件要求,为提升社会档案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新中国的记忆”为主题开展宣传。
二、活动时间
2019年国际档案日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6月9日至16日。在此前后,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宣传。
三、活动内容
1.落实国家档案局的主题征文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1)。
2.邀请专家举办档案专题讲座或派人参加省档案局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
3.各处室、直属单位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局域网档案园地、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
四、宣传活动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2019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局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档案室负责宣传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统筹协调全局宣传活动进度和进展,确保活动效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明确牵头负责同志,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本单位的宣传活动。
二是要紧紧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利用国际档案日活动大力宣传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
三是要注重将档案日宣传与日常工作充分结合。与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结合起来,与档案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合起来,与档案统计的原始性和真实性结合起来。
四是要创新活动形式。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视频、举办档案展览和讲座、开展档案工作体验活动等多种形式,扩大档案工作影响,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优势,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同时积极组织向《中国档案报》以及中国档案资讯网投稿,投稿稿件需提前和局综合办公室和档案室进行沟通对接。
活动结束后,请于6月22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报局综合办公室。报送材料电子版邮箱发至353831836@qq.com,其中要将本单位开展此项活动的工作情况以照片或是录音、录像的形式一并上报,这项工作将纳入年终工作考核范畴。
联系人:宋晓卿 4117181 13903437757
杨震宇 4606899 13007072619
附件:国家档案局关于2019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的安排.doc
山西省能源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