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和省能源局《关于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折算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能源办发〔2018〕51号)等文件精神,有关市能源局上报了山西汾西中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座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申请,省能源局对其进行了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山西汾西中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座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认定结果.pdf
山西省能源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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