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山西省能源局《关于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折算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能源办发〔2018〕51号)等文件精神,太原市能源局申请对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曲煤矿、屯兰煤矿核减的产能指标进行折算,经省能源局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曲煤矿、屯兰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认定结果.pdf
山西省能源局
2024年10月15日
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山西省能源局《关于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折算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能源办发〔2018〕51号)等文件精神,太原市能源局申请对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曲煤矿、屯兰煤矿核减的产能指标进行折算,经省能源局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曲煤矿、屯兰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认定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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