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能源局,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售电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13号)要求,激发我省售电市场活力,经研究,从即日起每季度组织一次售电公司准入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为:2020年10月27日、2021年1月25日、2021年4月25日、2021年7月25日、2021年10月25日。
请各市能源局组织售电公司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在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上传有关材料,相关准入程序和材料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企业列入山西售电市场目录,企业在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注册后参与市场交易。
附件:1.售电公司申报材料目录清单.pdf
山西省能源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