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边督边改及公开情况统计表(截止5月27日)
(第26批1件 2017年5月27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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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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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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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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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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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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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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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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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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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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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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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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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存在煤层自燃的现象,忻州市宁武县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大木厂煤业有限公司井田范围内等多个煤矿至今存在煤层露头自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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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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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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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发现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井田内存在1处冒烟火点,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大木厂煤业有限公司井田内存在1处冒烟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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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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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下午省煤炭厅对潞安集团、潞宁煤业公司、孟家窑煤业、大木厂煤业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忻州市、宁武县政府派人参加了约谈会议。(一)山西潞安集团和潞宁煤业要严肃履行环保工作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和环保法律责任,立即组建机构,明确责任,抓好整改。(二)潞宁煤业对该两矿矿井内煤层露头自燃火区编制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灭火方案,资金要到位、人员要到位、责任要到位,由潞安集团组织方案审批,审批后按程序报忻州市、宁武县两级政府同意后立即实施。(三)忻州市、宁武县两级政府要安排有关部门专项督办,明确督办责任人;协调当地国土、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积极稳妥推进问题整改。(四)方案中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预防地面塌陷、有毒有害气体等安全事故发生,灭火工作由专业的灭火队伍承担。(五)潞宁煤业要对所属孟家窑、大木厂煤矿全井田进行详细排查,无论火区是否有冒烟现象,都要深入扎实治理。(六)忻州市、宁武县两级政府要履行环保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监督,强化督办,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灭火之名私挖乱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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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下午省煤炭厅对潞安集团、潞宁煤业公司、孟家窑煤业、大木厂煤业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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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