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省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为遵循,紧紧围绕局党组法治工作要点,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突出关键少数法治建设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能源领域立法、促进行业监管、优化能源领域营商环境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制定《局党组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能源工作同法治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实现年终述法常态化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化。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主要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共开展8次法治专题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树牢法治意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加强干部法制教育和约束。加大对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的考核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法律考试制度,今年23位新任处级干部参加了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强化对党员干部行为党规法纪约束,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清廉机关建设专班,明确10项清廉事项,筑牢干部廉洁自律底线。

(二)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法制保障水平

  起草完成《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并做好宣贯工作。3月份以来,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历时半年完成组织起草、广泛调研、联合论证、多轮修改,完成《条例(草案)》起草工作。12月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38次会议通过并正式发布,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工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12月16日,与省人大财经委联合组织召开《条例》宣传实施推进会,印发《宣传贯彻工作方案》,促进《条例》各项规定在我落地见效

积极开展制度建设专项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政府制度建设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彻底清理现行文件。对2020年(含)之前的制发文件广泛收集整理、认真梳理甄别、研究处理意见,对不适应能源产业发展的、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的文件,做到应废尽废、应改尽改。其中,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制发文件清理43件,对原省煤炭厅和省能源局的内部制发文件清理共173件,废止144件、保留22件、移交省应急管理厅7件。

严格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核把关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广泛征求相关利益群体意见建议,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全覆盖,全年共审核重大行政决策13个。全面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文件制定发布流程,加强合法性论证与审核,全年累计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2个,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积极优化发文流程,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以“规”字编号按规定做好文件备案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优化审查方式,提升审查质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强合同审核管理,规范合同文本,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水平,全年共审核合同30件。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决策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公开质量,及时解答企业和群众的咨询不断强化对能源工作的社会监督。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次,接受专访和采访7次,组织新闻发布会5场,主流媒体报道我局重点工作153条,局门户网站推送信息647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57条,采用图解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18条。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能源领域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定出台《山西省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行政处罚裁量说明理由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及时更新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印发《全省能源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印发全省电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下发全省电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评估标准(试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清理工作,共清理行政执法证(监督证)32件,新申领1件。探索推进网上执法,开发建设行政执法系统,嵌入山西省能源信息监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透明度

着力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把握“三无”“三可”要求,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支撑,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印发《全面优化提升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报装工作方案》,全省电力业务窗口全部进驻市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受理窗口,提供报装、报修、更名、过户、缴费、查询等服务。持续完善用电报装线上服务功能,推动电力业务与政务服务平台相融合。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系统,实现电力用户“无感过户”。推进实现电力业务电子证照共享,实现企业用户“一证办电”。

依法妥善处理涉诉案件。协调处理民事应诉案件2件,最高院再审煤炭中心医院与梅园工贸集团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案,最终裁定我局不承担责任。省能源发展中心与山西江河中天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纠纷案再审申诉一案,12月5日太原市中院一审裁定胜诉。协助国家能源局行政复议案件调查,积极化解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撤回申请,实现妥善解决。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四)加大普法宣传,促进提升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

积极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印《能源行业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督促全体机关干部增强学法意识和用法能力。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法治培训教育,全年举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解读2期法制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15次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普法宣传信息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依托重要节点抓实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积极参加全省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制作主题宣传展板,先后发放《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11类2200余册宣传资料。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围绕“节能低碳、绿色现行”的主题召开政策宣讲和技术推介会,解读国家最新政策,推介节能新技术、新装备,积极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赴大同、晋中等市开展节能政策宣贯,扫除“盲点”、疏通“堵点”、走出“误区”。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深入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一起学宪法”线上公益普法讲座,参与“宪”在“晋”行时线上答题。举办“法治新时代 能源新作为”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进行获奖作品集中展播,促进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依法行政理念方面存在个别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的问题,在主动谋划立法、制定规章上缺乏积极性,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问题适应行业新形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办法和能力仍有差距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违反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能源行业普法方面,全行业、全系统法制工作交流指导还不够充分,普法活动虽有计划安排,但大多是“各自为战”,缺乏协调配合,没有完全形成合力。普法方式相对单一,需加强谋划,拓展创新,实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法制培训和队伍建设方面,法制培训面较为宽泛,在深度上还有所欠缺,培训内容侧重于理论知识学习,同能源行政执法实践联系还不够紧密。法制处室参与培训多,业务处室参与感不强。法制处室没有一名法律专业人员,工作推进中缺乏专业力量与发展后劲,具体工作开展人员配备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存在差距。

三、2023年度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树牢法治意识,加强工作谋划,积极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建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制度,扎实开展年终述法,避免流于形式,促进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完成立法任务。《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后,配合业务处室做好法规修订的资料搜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相关立法工作。针对《煤炭法》最新修改内容,提前谋划《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结合能源行业改革发展新趋势、新要求,将成功经验、有效办法固化于法规规章,为加强能源行业监管提供法制手段,为我省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强化法制审核。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规范文件制发程序,加强决策事项法律角度的可行性论证,提前消除潜在法律风险。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促提高“一事一议”类政策文件审查率及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抵触或者不对应的规范性文件,维护能源领域制度体系的协调性、统一性。加强对市、县能源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检查,发现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及时予以纠正。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专题培训,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长效机制,开通运用“网上执法”系统,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融入立法、执法和监督检查过程加强行业法制工作交流,强化普法宣传,多样化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组织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释法、普法和政策解读,提升全系统法治能力水平。

六是深化法制人才培养。做好专业培训,加强同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扩大培训人员范围。通过加大工作考核、适时吸纳专业人才、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等方式,建设专业化、高素质法制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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