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忻州宁武500千伏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的通知


晋能源规函〔2024〕167号


朔州市能源局、忻州市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省发展改革委以晋发改审批发〔2024〕322号文核准了山西忻州宁武500千伏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现转发给你们。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要按照核准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定期向省、市能源局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变更,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能源局报告。

相关市局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监管责任。


附件: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忻州宁武500千伏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