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迎峰度夏期间
全省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晋能源电力发〔2023〕139号
各市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集团(企业)、各有关煤炭集团(企业):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按照党中央关于能源电力保供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全力以赴做好能源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确保电力迎峰度夏平稳有序,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对能源电力的合理需求,是各方面必须共同落实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为全力做好2023年迎峰度夏期间全省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形势,高度重视电力保供工作
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国际能源市场仍面临复杂局势,叠加经济稳增长以及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等因素,能源电力保供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保供形势仍十分严峻复杂。各市能源局、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各煤炭企业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放在首位。各市能源局要加强协调和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预案措施,尤其对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要及早研究,编制预案,确保在电力迎峰度夏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首都电力有效供应。
二、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全省电煤库存稳定在合理水平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工作要求,6月底前全省电煤库存要确保提升至1100万吨以上。各市能源局要督促辖区内煤炭企业挖潜增产,优先保障电煤供应,督促煤炭、发电企业落实长协合同,做好产运需各方衔接;要加强与交通运输、环保相关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处理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煤电企业的电煤库存情况,确保全省统调电厂存煤平均可用天数不低于20天,保持存煤可用天数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各相关发电企业要克服困难,加大电煤采购力度,努力增加电煤库存,尤其要采购预存一定量的高热值煤,确保迎峰度夏期间可顶峰发电;要主动采取与煤矿合作或租用社会煤场等方式,增加电煤库存,确保电煤库存达到要求。各相关煤炭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挖掘生产潜力,积极组织生产,全力保障电煤稳定供应。
三、加强巡查检查,确保全省发供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电网企业要加强电力供应隐患、风险的排查和梳理,强化对各主要输电线路、主要设备的巡视监控,落实电网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尤其要重点关注雁淮直流线路及配套电源项目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雁淮直流线路送电稳定供应。要结合“三改联动”,统筹做好省调火电机组计划检修安排,督促发电企业加强运维,度夏前保质保量完成机组和设备检修,确保度夏关键期机组的供应能力。要强化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管理,确保非计划停运率低于2%,出力受阻率低于5%。
各相关发电企业要做好发电设备的检修管理,加强机组维护,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运行质量,确保关键时刻能稳发、满发;要服从调度命令,积极参与调峰调频,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承担送京津唐及雁淮直流送电任务的发电企业尤其要确保机组稳定运行,确保首都及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送江苏电力稳定供应。
四、加强负荷管理,严格落实有序用电各项措施
电网企业要严格落实负荷管理方案,依法依规对超用电力用户强制削减或暂停供电,并严格履行向用户告知程序,确保不出现因限电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市能源局要根据负荷特性和用户行业用电特点,组织各市电力公司通过负荷管理系统开展负荷监测和控制,对用户用电负荷进行摸排,指导相关电力用户主动开展需求响应,严格执行有序用电计划。当供电缺口较大超出需求响应能力时,按程序启动负荷管理方案,要优先保障居民、农业和农资生产、防汛抗旱等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电力用户要全力配合实施负荷管理,如出现电力紧缺时,要严格按分解指标要求实施错避峰生产。
五、加强运行监测分析,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煤日报工作,加强火电企业的电煤库存等数据监测,并确定专人每日按时上报;要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强化应对恶劣天气、设备异常的预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极端天气对电力供应的影响;要做好全省电力负荷预测,细化电力供需平衡分析,优化电网运行方式,科学合理调度,全力做好全省用电保障;加强应急电源车管理和维护,全面提升电力现货模式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应急煤电机组要加强发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提前做好电煤储备,确保可随时启动运行;重要用户、大用户要加快配备自备应急电源,保障用电设备在应急用电状态的安全运行。省调燃气机组要尽快落实气源,确保迎峰度夏期间能够发挥应急备用电源作用,保障全省高峰用电需求。
山西省能源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