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关于2023年度

省调机组优先发电量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能源电力发〔2023〕90号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央各发电集团山西分公司、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发电分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省调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44号)等文件精神和我省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对2023年度省调发电机组优先发电量安排如下:

一、优先发电量

2023年优先发电量预安排总规模1978.55亿千瓦时,其中保量保价电量193.29亿千瓦时,保量竞价电量1785.26亿千瓦时。

(一)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机组

1.水电机组按照资源条件和历史均值,预计保量保价优先发电量27亿千瓦时。

2.风电、光伏机组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家、我省有关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规定,预计优先发电量605亿千瓦时,其中:保量保价100亿千瓦时,保量竞价505亿千瓦时。

(二)火电机组

3.煤层气、瓦斯气等发电机组按照历史发电情况安排,预计保量保价优先发电量15亿千瓦。

4.华能东山、晋能嘉节、华新寿阳、华新保德、华新昔阳燃气热电联产机组按照“以热定电”原则,集中供暖期保量保价优先发电量预计51.29亿千瓦时,非供暖期保量竞价优先发电量预计35.45亿千瓦时。燃气机组全年发电量华新寿阳不超过5000小时,华能东山、晋能嘉节、华新保德和华新昔阳不超过4000小时。如省发改委对燃气机组政策进行调整,优先发电政策将相应进行调整。

5.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决定要求,对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火电机组每台安排50小时扶贫电量,折合保量竞价优先发电量3.97亿千瓦时。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煤电机组关停政策要求,对2018-2022年列入关停国家淘汰计划并已按要求经过关停淘汰验收的火电机组给予保量竞价优先发电量补偿,预计安排18.84亿千瓦时。保量竞价优先发电量在市场中通过电力交易权实现,该交易权可以向具备交易资格的发电企业转让,具体收益由转让双方自主协商。获得交易权的发电企业在参与交易时,此部分交易权不纳入供需比限制范围。

7.为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承担调峰调频、电压支撑、基荷任务的发电机组保量竞价优先发电量预计205亿千瓦时。

8.为保障民生采暖需要,热电联产机组保量竞价优先发电量预计580亿千瓦时。

9.按照国家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安排,跨省跨区保量竞价优先发电量预计437亿千瓦时。

二、有关要求

(一)执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量按现行价格机制由电网企业收购,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户用电,如有剩余,可作为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电量来源。

(二)电网企业要加强分析研判,科学合理、公平有序调度优先发电,要优先将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

(三)电网企业、电力交易中心要认真贯彻本通知有关要求,按规定签订购售电合同,不得以优先发电量作为调节市场自由竞争的手段,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环境。


附件:1.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pdf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真实性承诺书.pdf


山西省能源局      

20234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