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山西省能源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山西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山西省能源局网站(网址:http://nyj.shanxi.gov.cn)。
2、“山西省能源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xenergy)。
(三)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
主动公开信息按照主题和体裁进行分类编排,在各类别下分别显示相关的信息条目;编排体系包括发文机构、标题、发文字号、发文日期等内容。
(四)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获取山西省能源局制作的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填写申请表
向山西省能源局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山西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山西省能源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山西省能源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二)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者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山西省能源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1-4117512)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山西省能源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办公室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山西省能源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山西省能源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
山西省能源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山西省能源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山西省能源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办理时限
山西省能源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4117512
传真号码:0351-4090927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7号
邮政编码:030012
办公时间为正常工作日,重大特殊情况不在正常工作日时,可打局应急值班的联系电话(0351-4117555),进行特殊受理。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山西省能源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山西省能源局政府信息主管部门投诉。认为山西省能源局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1-4117181
传真号码:0351-4090927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7号
邮政编码:030012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