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障全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厅煤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省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进行系统性摸底清查和打击整治,及时发现问题、分析研判、综合施策,切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结合煤炭工作实际、精准打击,针对以下7种黑恶性质行为的重点进行整治:

1、严重危害煤矿安全生产的;

2、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过程中,阻碍矿井关闭的;

3、煤矿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阻碍项目建设的;

4、阻挠煤矿正常执法、妨碍执行公务的;

5、在煤炭生产、经营方面,强开强采、强买强卖的; 

6、有组织盗卖煤矿设施设备的;

7、其他涉黑涉恶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2018年9月30日前)。

各处室、直属单位全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我厅门户网站的扫黑除恶专栏宣传,机关党委负责印制各种宣传册、建立举报信箱、邮箱、宣传条幅、宣传栏。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舆论氛围。

(二)开展行动,深入摸排(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的摸排问题线索,及时向省扫黑除恶办公室反映情况。 

(三)重点攻坚、纵深推进(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重点案件,突出难点问题,在履行好自身承担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政法公安等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攻坚克难,确保问题得到解决,使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巩固提高,完善机制(2021年1月至专项斗争结束)。全面总结专项斗争工作,厅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立起厅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厅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351--4117168

传真号码:0351--4117144

邮箱:sxmtshc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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