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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山西省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


一、印发工作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严格控制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是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省加快资源型经济转型和能源革命排头兵建设的关键举措。“十三五”期间,国家相继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对我省提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其中太原、阳泉、长治、晋城等京津冀周边地区4市要求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晋中、运城、临汾、吕梁等汾渭平原4市需在2015年的基础上压减5%。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认真落实习近平视察山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合理控制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推进全省能源转型、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并印发《山西省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

二、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开展的思路

《山西省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提出了2020年的工作总体目标,明确了四大任务,强化了四大保障措施。

总体目标:到2020年,力争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下降到8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以上,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 市、汾渭平原4市完成煤炭消费负增长目标要求;其他市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

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严控煤炭消费增量、压减煤炭消费存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开展基础能力建设等四方面的重点任务。严控煤炭消费增量主要包括严格重点耗煤行业准入、实施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持续推动非煤产业发展;压减煤炭消费存量主要包括火电、焦化、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控煤行动,燃煤锅炉整治、燃煤工业炉窑淘汰、推进农村清洁取暖灯散煤替代行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主要包括推进非化石能源发展、提高天然气应用比例、实施重点领域电能替代、强化工业余热余压利用;开展基础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开展煤炭消费摸底调查、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评估。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跟踪及监督、强化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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