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回头看整改方案》)以及《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0日,验收组对第31号整改任务(《回头看整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气代煤”工作推进存在问题。2017—2018年全省“气代煤”任务数为88.24万户,截至2018年11月底,实际改造完成88.59万户,但仅通气61.33万户,整体通气率约70%。另外,各地进展不均衡,大同、运城、朔州等市通气率分别仅为3.1%、20.3%和44.8%。朔州市山阴县一些村庄燃气管网已经铺设到住户门口,但“最后一米”迟迟没有打通,群众意见很大。财政补贴政策不到位,长治市24家燃气公司中只有1家获得政府补贴,阳泉市部分县区补贴标准参差不齐,部分已通天然气的住户又恢复燃煤取暖。
二、整改目标
按照“以气定改”原则,开展“煤改气”工程项目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气代煤工作。
三、完成情况
(一)相关市整改落实情况。
1、大同市通气率低。为贯彻中央环保督察组问题整改“回头看”督查精神,加速农村煤改气用户开通和安全用气,按照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速进行农村“煤改气”用户摸底排查和开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5月份起,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制定煤改气用户摸底排查和开通工作计划,对煤改气用户进行逐一入户摸底排查,并将摸排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在确保安全供气和用气的条件下,抽调各县区人员,组成煤改气开通送气专项小组加速开通送气。2017—2018年煤改气用气合同办理5736户,开通送气2351户。其中平城区用气合同办理2920户,开通送气1252户;云冈区用气合同办理2816户,开通送气1099户。各煤改气村中、低压燃气管网、燃气附属调压设施及架空管已全部通气。
2、运城市通气率低。针对国家和省环保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通气率不足的问题,运城市进行专门安排,要求各县(市、区)对去年完成的“煤改气”用户逐户进行排查,按照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燃气企业进行核查,确保该通气的全部通气,组织人员开展“煤改气”开展复核复查工作,彻底打通入户和使用的“最后一米”,保证通气率。通过抽查,目前已全部通气。
3、朔州市通气率低。涉及“煤改气”的有4个县(市、区)共51740户,经向县(市、区)核实,已经完成改造38070户,通气率为93%。山阴县“煤改气”未通气的2421户。经朔州市能源局核实主要原因是居民室内存在“双明火”,居民不配合工作,不拆除土灶,不愿意使用燃气取暖,一方面为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另一方面因不主动缴费,通气阀处于关闭状态。下一步结合明年县级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要达到100%的目标,对这些用户加强思想发动,继续做好说服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动员其改变生活方式主动配合清洁取暖工作。
4、长治市财政补贴不到位。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发[2017]50号)中实施区域为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长子县、壶关县,黎城县虽然不在“三区五县”范围,但是也自行实施了“以气代煤”改造工程。由于2017年底全国气荒问题,长治市7个县区共13家燃气公司或多或少存在购销差价问题,应该获得燃气倒挂补贴。其余武乡县、襄垣县、平顺县、沁县、沁源县等5个县区11家燃气公司在2017年未参与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没有形成燃气清洁取暖购销倒挂,因此无需发放燃气清洁取暖倒挂补贴。截至2019年11月1日,全市参与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的13家燃气企业都已获得燃气倒挂补贴,补贴金额共3130.06万元。
5、阳泉市财政补贴参差不齐,恢复燃煤取暖。针对这个问题,阳泉市印发了《关于印发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暂行补贴标准的通知》,统一了全市清洁取暖补贴标准。针对居民用气价格过高,一是已督促燃气企业签订保障民生用气协议,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严禁擅自涨价;二是对提高天然气运行补贴政策进行宣传。
(二)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煤改气”工作。
1、省能源局牵头,积极开展“煤改气”工作。为理顺清洁取暖省直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做好全省冬季清洁取暖牵头协调等相关工作,4月我局会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召开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会议的通知》,并会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召开了“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清洁取暖各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边界和任务分工,初步理顺了省级层面清洁取暖管理工作机制,会后印发了《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会议纪要》。为协调省直各相关厅局按照清洁取暖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导督促各市(县、区)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经请示省政府同意,成立了由贺天才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王延峰副秘书长、省能源局王启瑞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省直厅局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山西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能源局,统筹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形成共抓清洁取暖工作的合力。为切实了解近两年来各市清洁取暖推进情况和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进展情况,我们认真编写调研提纲,设计调查统计表,印发《关于开展清洁取暖情况调研的通知》,从6月4日到28日,利用20多天时间,由省能源局分管副局长带队,组织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一个联合工作组对11个地市逐一开展清洁取暖工作调研摸底,采取深入农村住户家里现场调研、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市直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情况汇报等方式的,重点了解了“煤改气”气源气价情况、老百姓个人取暖费用支出情况、各市清洁取暖改造补贴政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2019年度工作推进情况等。7月份给省政府上报了《全省清洁取暖工作调研报告》,8月向各市人民政府、各省直相关厅局、各相关企业印发了该调研报告,同时下发了《山西省2019个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晋清洁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冬季清洁取暖相关工作的通知》(晋清洁办发﹝2019﹞1号)。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了解掌握11个地市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实效,10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冬季清洁取暖等相关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晋清洁办发﹝2019﹞4号),11月6日到22日,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清洁取暖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两个工作组,采取进村入户实地调研、召开市直清洁取暖相关部门和企业座谈会、听取各市情况汇报和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深入11个地市的22个县(区、市)重点对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导检查。
2、积极协调配合相关单位,推进“煤改气”工作落实。根据煤改气工程存在的问题,向省发改委和省住建厅发出《关于提供相关情况的函》,协商“气代煤”通气率不高问题中气源保障和气代煤改造工程无法通过验收如何解决的问题。经回复,省发改委积极协调,近两年全省天然气保供情况中,凡签订合同用气、具备供气条件地区的民生用气需求均得到了保障,未出现短供、断供现象,今年共落实合同气量40.35亿立方米,比去年新增6.51亿立方米;省住建厅指导各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煤改气”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农村“煤改气”工程安全运行。
(三)出台相关文件,建立调度机制。
煤改气工作是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之一。
1、积极安排部署清洁取暖工作。3月初,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18年清洁取暖情况实施评估、落实2019年度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方式、组织开展确村确户工作。组织各市(县、区)主管清洁取暖工作相关人员参加“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峰会暨山西省太阳能+多能互补技术交流会”和“2019中国农村清洁取暖高峰论坛暨清洁取暖县长论坛”,通过听行业专家讲解清洁取暖技术和成功案例等、参观清洁取暖设备、产品展览展示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为市(县、区)做好清洁取暖煤改气工作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19〕30号)要求,我局会同山西省生态研究中心,对2017年以来全省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查找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给国家相关厅局上报了自评报告。8月份,印发了《山西省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2、建立清洁取暖管理工作相关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9〕39号)、《山西省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晋清洁发〔2019〕1号)精神,扎实推进我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清洁取暖总体目标任务,8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冬季清洁取暖相关工作的通知》(晋清洁办发〔2019〕1号),建立日常调度工作机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和评价奖惩考核机制,对清洁取暖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各市小组和清洁取暖各成员单位每月向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清洁取暖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转发各市在清洁取暖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截至目前,已印发工作简报9期、工作月报4期。各市小组也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忻州市通报1期、阳泉市简报30期、吕梁市简报12期、晋城市通报5期、临汾市简报9期。10月份,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山西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化能源、山西燃气集团转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针对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煤改气”气源保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摸底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分析原因症结,提出治理措施,及时整改到位。为切实摸清近年来山西省清洁取暖工作开展情况、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未完成改造工作情况,系统评估并研究制定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和路径,确保清洁取暖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和可持续发展,委托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对全省11个地市近年来清洁取暖工作开展情况、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为下一步制定清洁取暖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四、验收结论
山西省能源局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反应迅速,扎实整改。第31号整改任务整改工作现已完成,达到销号要求。
联系人:韩瑜 联系电话:0351-4117107
山西省能源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