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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第01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产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回头看整改方案》)以及《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3日,验收组对第01号整改任务(《回头看整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全省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工作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强,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地方和部门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受长期积累形成的粗放式发展思路影响深刻,发展的路径依赖较为严重。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动真碰硬不够,在推进工作时能拖则拖,部署多、落实少。

二、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敢于动真碰硬,提升工作标杆,提升我省能源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1、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确保省能源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制定了《山西省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每项环保问题均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员、责任到领导,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各项日常工作之中,形成人人环保、事事环保、日日环保的氛围。

2、提高环保意识,认真研究整改工作。全局工作人员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研究反馈问题,不断完善整改措施。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及省督察办起草的整改任务清单,我局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专题会、调度会等相关会议,对涉及我局的整改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整改措施清单进行研究、修改和细化,整改措施方案更加且有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环保整改工作领导组。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组和贯彻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组。于8月印发了《山西省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晋能源清洁发〔2019〕557号)。要求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做好洁净煤供应工作、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依法依规推进煤电机组关停淘汰、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根据《山西省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省能源局职责分工,制定下发的《山西省能源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暂行规定》(晋能源清洁发〔2019〕555号)和《山西省能源局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晋能源清洁发〔2019〕552号),要求局主要领导对全局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负总责,各分管局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保督查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直接负责,加强对全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具体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同时建立了工作调度及信息报送制度

(二)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1、加强学习。我局全体职工采用集体学习、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提高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局上下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此外,我们加强了各市县煤炭局和各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对省厅文件精神的学习督促,使文件安排的工作和出台的指导意见落到实处。

2、提高认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认真学习,强化了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各项要求上来,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思路,把环保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到和安全管理同样重要的地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地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工作措施,推动环保工作落实。

1、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任务,召开党组会4次和局务会18次研究有关环保问题。其中,党组会多次讨论研究关于山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反馈问题责任追究有关问题,并讨论研究生产煤矿煤质抽检工作

2、削减煤炭过剩产能,淘汰小燃煤机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2019年,全省共关闭18座煤矿,退出产能1895万吨;淘汰不达标煤电机组10台,合计容量110万千瓦,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淘汰煤电产能目标任务。截止2019年11月底,全省新能源装机达到2488.75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27.46%,比2018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其中,风电装机规模12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1020万千瓦,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已双双突破了千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46万千瓦,水电装机规模222.75万千瓦。

3、认真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今年3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工作的通知》,开始安排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之后印发了《山西省清洁取暖自评报告》、《山西省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关于全省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等一系列文件。3月份,在中北大学组织召开牢记使命“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峰会暨山西省太阳能+多能互补技术交流会”;9月份,省能源局与太原理工大学在太原组织召开以“实现全省‘十三五’煤控目标和研究‘十四五’煤控规划”为主题的“山西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研讨会暨煤控研究项目六期山西项目启动会”,邀请了相关行业协会有关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

4、积极开展洁净煤和煤矿生产煤质管理工作。从2017年至今,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地区民用洁净煤供应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民用“生物质+生物质炉具”和“洁净煤(型煤)+环保炉具”取暖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针对农村地区民用洁净煤供应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地区民用洁净煤供应工作。根据印发的《山西省煤炭生产煤质管理办暂行法》,多次对全省生产煤矿生产煤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2018年,对全省11个地市生产煤质管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41座煤矿生产煤质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场采集煤样47个;2019年,对11个市煤矿煤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被督查单位共发现问题158条,提出合理化建议及要求105条,下达执法文书46份,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座(潞安慈林山煤业)。2017年以来,共督促各市能源局及煤矿每年上报煤质基本信息报表1次,煤质抽检报表2次。省能源局对报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省通报,督促各单位提高报表质量,推动煤质工作落实。

5、大力开展煤炭等量替代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和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局起草了《山西省2019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两次征求意见,上报省政府并下发各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

6、大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9月份,参加了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对全省11个地市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全年多次回函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开展全省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建立山西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共同推进环保工作。

四、验收结论

山西省能源局高度重视中央生产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反应迅速,扎实整改。第01号整改任务现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要求。 


联系人:韩瑜           联系电话:0351-4117107



                                                                山西省能源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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